台灣新聞通訊社-海科館長陳素芬職場霸凌事件成立 遭記一大過行政懲處

教育部今天公布海科館長陳素芬職場霸凌事件成立,陳已被調任非主管職務,教育部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確認再記一大過行政懲處。記者董俞佳/攝影

教育部今天公布海科館長陳素芬職場霸凌事件成立,陳已被調任非主管職務,教育部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確認再記一大過行政懲處。陳素芬擔任館長期間進用二親等內人員廖女士為館內人員,經查屬實,已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昨已終止廖女勞動契約,相關事證函請監察院調查審議。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根據調查結果,陳前館長權威性、貶抑性的管理風格,以及情緒控管能力不足,造成館內員工身心長期承受高度壓力且士氣低落,並呈現敵意且不友善的工作環境,已符合職場霸凌有關「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造成受霸凌人沉重的身心壓力」之要件。陳前館長之職場霸凌行為,顯不適任機關首長職務,已於113年11月28日降調非主管職務。

另專案小組委員審酌陳前館長職場霸凌行為確屬行為不檢並損害公務人員聲譽,且其擔任機關首長本應負維護同仁身心健康之責,卻因不當管理影響同仁身心及機關運作,該小組建議核予記一大過之懲處;教育部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審議核予記一大過。

林騰蛟解釋,記一大過將呈現在年終考績結果,涉及考績獎金、年終獎金等等,也會影響到未來晉級、敘薪等等相關事項。

至於陳遭指控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行政管理等事件調查部分,調查小組已確認陳素芬違法進用三親等內人員成立。調查結果指出,陳素芬於該館進用二親等姻親廖女士之過程,未自行迴避,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除已解除該人員廖女的勞動契約,相關事證依法函請監察院調查審議。

至於招標案件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結果指出,陳前館長次子任職海科館相關企畫得標廠商智歲公司,經向智崴公司、勞保局查證並調閱相關資料,陳前館長次子在智歲公司任職期,並未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其他類似職務,不構成《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指的關係人,亦未違反該法相關規定,其餘招標案件經查證也尚未發現異常情事。

林騰蛟表示,教育部對陳素芬館長職場霸凌行為深表遺憾,並向海科館同仁及社會大眾表達最深歉意,已要求海科館代理館長必須持續關懷同仁身心狀態,並提供心理諮詢服務等等的員工協助方案資源給予支持,協助同仁恢復身心健康。已指示代理館長依法行政及加強館務督導,確保全體員工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下安心工作。

教育部表示,近期教育部所屬機關、社教機構掌握職場霸凌案件共13案,經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其中4案已完成調查,另9案正積極調查中。對於尚在調查中之案件,將積極盡速釐清事實,完成調查,保護同仁身心健康。

教育部人事處長王崇斌表示,國教署有兩案不成立,國教署學前教育組、國中小組目前正在調查中,自然科學博物館長案,經調查後已確認無職場霸凌情形。若員工有身心需求,已啟動員工協助方案,未來若再有申訴,也會再處理。

王崇斌表示,目前其他霸凌申訴案件無法一一透露,會在最短時間內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原則一周內會有結果,但要看事實釐清狀況。

2024/12/03 16:3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40104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