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未取得共識首部全球塑膠公約難產 彭啟明:下次要有結論

彭啓明表示,盡管本次會議未能取得預期成果,但各國代表仍表達了對解決塑膠汙染問題的共同承諾,全部條文將延至下次會議繼續討論,並期待在下次會議中取得更多進展。記者李柏澔/攝影

「全球塑膠公約第五次會議」(INC5)歷經7天44場會議討論後,於昨天正式閉幕,但各方未能就公約內容達成共識,會議最終未能形成全球首部的塑膠公約。環境部表示,盡管本次會議未能取得預期成果,但各國代表仍表達了對解決塑膠汙染問題的共同承諾,全部條文將延至下次會議繼續討論,並期待在下次會議中取得更多進展。

「全球塑膠公約」草案內容共有32條,其中關注重點為第3條塑膠產品及產品添加化學品等品項納入淘汰清單及期程;第5條塑膠產品設計提高耐用性、可重複使用性及可再生性等;第6條原生塑膠聚合物應訂減產目標;第8條訂定國家級塑膠廢棄物收集率與再生率目標;第11條訂定全球基金運用及管理機制;第14條制定履行公約規範的國家行動計畫;第28條該公約協議將於一定數量國家簽署加入並核定後正式生效等。

據了解,各國對於草案用詞及條文有很多分歧,包括塑膠、塑膠汙染等名詞定義範疇意見分歧,對於塑膠製品要求應考量國情和能力識別有問題的塑膠產品、管理層級、列入的產品或化學物質標準,以及要求塑膠產品設計應考量國情和能力加強塑膠產品管理,並建立專門多邊機制作基金援助,協助發展中國家進行轉型。本次全部條文將延至下次會議繼續討論,各國也期待屆時能凝聚更多共識,推動公約的最終達成和生效。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螢表示,檢視本次談判結果的公約草案內容,雖然並未有廣大共識,但對應我國現行已推動塑膠資源循環5大政策方向,包括針對一次性塑膠產品如塑膠袋等分階段、分對象以法令限制或禁止使用;提升塑膠產品可回收性,訂定綠色設計準則和獎勵方式;強化塑膠回收及再生利用;鼓勵使用再生材料及替代材料;建立跨部會分工合作機制等。環境部也會依據此次公約談判情形接軌國際,檢討並更新未來的減塑目標措施。

環境部長彭啓明指出,盡管全球塑膠公約第5次會議未能達成協議,各國在某些關鍵領域仍然存在分歧,這些問題都需要更多時間來協商解決,不過有關塑膠汙染的法律約束力國際文書談判已就「主席文本」達成一致,該文本將作為2024年後續會談的起點,並延續至2025年,但可以說這次會議的結論就是「下次要有結論」。

2024/12/02 10:5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39758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