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1家醫院王姓醫師開車貿然左轉,疏忽未注意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的林姓女子導致傷重不治,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起訴,法官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41歲王姓男子去年9月23日上午7時15分,駕車沿竹山鎮集山路3段272巷由西北往東南方向行駛,行經272巷與集山路3段路口,欲左轉進入集山路3段由西南往東北方向行駛,疏忽未注意而貿然左轉,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林姓女子。
林女閃避不及遭撞,送往竹山秀傳醫院救治,因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於4天後不治死亡;王男主動向到場處理員警自首為肇事者,接受警詢及偵查時也坦承駕車撞到林女,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認為被告王男符合自首要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並建請斟酌減刑。
法官指出,被告王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疏未注意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違反注意義務程度不輕,審酌王男無犯罪前科、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並已支付部分損害,犯後態度良好、現職醫師、月薪新台幣10多萬元、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等,判刑7月,緩刑2年。
2024/12/02 13:1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39799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