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六年級學生拿樂樂棒揮打到老師,竟被老師報警抓進警局製作筆錄,移送少年法庭,該校校長到議會備詢。(圖/翻攝畫面)
今年3月時,台中西區某國小的體育老師與6年級學生發生肢體衝突,期間學生持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引發老師極度不滿,隔天學生道歉後,老師竟直接打電話報警,員警在老師、家長未陪同下,進入校園將學生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移送少年法庭。此案件曝光後,外界謠傳該所所長疑因督導不周,被調為非主管職務,對此,台中市第一警分局澄清,該所所長調職與此案件無關,僅針對2名員警各記1支申誡。
台中市議員李中於今(2)日在議會質詢期間,揭露台中市某國小一名體育老師與學生起爭執,過程中出手壓制學生,遭學生持樂樂球棒揮打反擊,事後學生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不接受,並於隔日報警處理。
▲台中西區某國小的體育老師與6年級學生發生肢體衝突。(圖/翻攝自GoogleMap)
據悉,當時有2名員警進入校園處理,過程中學務主任全程陪同,也有依規定通知學生家長,但家長表示不便到場,後續員警依規定將學生與體育老師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期間老師有表示不願提告,但依照規定,警方仍須將案件通報少年法庭。
由於依《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員警進入校園處理師生相關案件時,應穿著便服、使用偵防車,低調處理。但該案件發生時,2名員警穿制服、開巡邏車進入校園處理案件,明顯違反規定,也因此引發市長震怒,認為員警處理過程有瑕疵。
第一分局說明,經查明疏失後,已對2名員警記申誡一次處分,另外,有外界謠傳該所所長疑因督導不周,被調為非主管職務,對此澄清,該所所長調職與此案件無關。後續將加強宣導,要求員警進入校園處理案件應恪遵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及流程,以確保校園自治權利及安全。
2024/12/02 14:3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2691&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