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娶越南妻,婆婆中午不見媳婦,開房門發現人跑了,丈夫無奈訴請離婚。(示意圖/pixabay)
台灣男子阿國(化名)7年前跟越南籍女子阿芬(化名)結婚,婚後搬到南投夫家居住,夫妻相處好,沒有異狀;未料某天,婆婆發現媳婦晚起,以為年輕比較想睡,沒有叫她,直到快中午12點,開門才發現人已離家;阿國無奈,跟妻子分居長達6年,無奈訴請離婚,法官認夫妻有重大破綻,請求判決離婚,依法有據,應予准許。
判決指出,台灣男子阿國(化名)2017年7月10日跟越南籍女子阿芬(化名)結婚,未生育子女,婚後搬來台灣居住;夫妻平常相處很好,都沒有吵架,但卻在某天,不明原因離家,隨後就失聯。
阿國母親表示,阿芬離家那天,以為年輕比較想睡,沒有叫她,直到快12點,才想說不對,去房間看才發現她不在家,趕緊通知阿國,才知女方不願意回來。
夫妻倆從此就此分居,長達6年;阿國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審理期間妻子阿芬都未出庭,法官堪信男方主張為真。
據移民署出入境資料,阿芬出境後,就再也沒有入境台灣;法官認為,雙方長期分居,婚姻有名無實,違背兩人結合共組家庭,共同生活目的,夫妻有重大破綻,請求判決離婚,依法有據,應予准許。
2024/11/30 10:1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1832&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