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知名藝術經紀公司爆偷拍,有11名女職員受害,偷拍狼遭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示意圖/pixabay)
高雄鍾姓男子為某藝術經紀公司的員工,去年在公司廁所用手機偷拍女同事如廁,犯行長達13天,至少有11人受害;鍾男被抓包,遭受害女同事聯合提告,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無前科,審理後,將人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鍾男為某藝術經紀公司的員工,2023年9月19日至10月2日間,用Nokia手機接行動電源,再用膠帶固定在洗衣板後方,只從隙露出鏡頭,藏在廁所牆邊地板,偷拍女同事如廁。
直到同年10月,其中一名受害女同事發現遭偷拍,通報主管,此案曝光,公司報警抓偷拍狼,鍾男坦承犯行,經查發現,至少有11人受害,並交出偷拍用手機、行動電源、電源線及洗衣板,另扣得存有偷拍影像的隨身碟。
偵審期間,法官認為,鍾男無視法律對他人性隱私權的保護,為滿足個人私慾,無故偷拍,造成受害人精神畏懼及痛苦,考量坦承犯行,無前科,審理後,將人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所有扣案物,可上訴。
2024/11/30 13:18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190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