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高層涉職場霸凌「刁難請假、剝奪受訓機會」 台鐵:已成立調查委員會

▲台鐵產業工會今日召開員工遭長官霸凌記者會。(圖/台鐵產業工會提供)

台鐵公司爆出霸凌案,現任人力資源處處長遭員工指稱以無故調動、刁難請假等方式霸凌。台鐵公司今(29)日回應,已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公正之調查及處理。

職場霸凌燒到台鐵,台鐵產業工會接獲基層勞工爆料,遭人力資源處處長吳俊霖特別針對,不僅剝奪受訓機會、刪除職務申請,更刁難請假等多種職場霸凌。且霸凌事件爆出後,就傳出吳處長申請調動至國發會,令工會相當不滿。

該員工表示台鐵一開始說會公平公正處理,結果上級機關交通部以及人事行政總部消極放任,使台鐵被移送監察院卻有恃無恐;在交通部長陳世凱下令一週內辦理完畢之後,台鐵便順勢草草回應,職場霸凌不成立,且連不成立的理由跟附件都沒有,就只有一張公文。

台鐵產業工會也呼籲,台鐵公司應執行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議霸凌成立之決議,對於人事處長進行懲處;另外,陳世凱、勞動部長洪申翰應表態要求台鐵公司合法落實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議。國發會也應參考台鐵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議霸凌成立之決議,拒絕吳俊霖處長調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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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產業工會11月29日召開員工遭官員吳俊霖霸凌記者會(圖/台鐵產業工會提供)

台鐵公司則回應,台鐵公司員工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公司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之調查及處理。

台鐵公司表示,有關外界所稱遭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指出未依規定執行預防計畫做成違法決議1節,查本(113)年4月24日勞動檢查處派員檢查發現之應改善事項,係人資處未辦理檢核預防措施,公司已依預防指引辦理檢核紀錄;另公司預防計畫係依勞動部之預防指引所訂定,有關改善事項針對申覆程序之提示,亦已完成修訂。

另外,台鐵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因係當事人提起申訴,為求妥善周延處理,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組成,經委員會討論做成決議,並無所稱違法決議之情形。

台鐵公司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78條規定,對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處置認為不當,於30日內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如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3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

此案兩造當事人均有依據此救濟管道提出救濟。公司針對此案兩造當事人之申訴及再申訴決定,以及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所做成之決議,均予以尊重並依規定秉公處理。如當事人需調閱本年11月18日調查處理委員會之會議紀錄資料,本公司將可配合提供;另,如當事人對於調查處理委員會之決議有異議,亦可依相關規定及程序向本公司提起申訴及向保訓會提出再申訴。

台鐵公司說明,有關本年11月18日調查處理委員會處理本案件所提出之建議改善預防措施,包括:

1、請管理單位對於員工關懷持續進行,避免造成員工在工作上覺得不滿且具有針對性,造成管理衝突。2、建議中階主管建立溝通橋樑,及透過心理諮商師提醒主管。3、建議調動時應及早告知,給予員工調適及準備。4、建議主管正視員工之需求,多與員工互動溝通,以免產生後續之問題。因應組織改造,各單位面臨人才流失,員工個人職涯規劃發展,應受到正視。

2024/11/29 14:0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1430&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