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大陸昨發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數位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從支持數位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推動數位貿易制度型開放、完善數位貿易治理體系、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18項具體措施。《意見》提出,到2029年,可數位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穩中有增,占中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到2035年,可數位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占比則提高到50%以上。
對於數位貿易的定義,按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2013年在《美國及全球數位貿易》報告,認為數位貿易是一種線上交付服務及產品的貿易方式。就內涵看,數位貿易包括貿易方式的數位化和貿易對象的數位化。
貿易方式的數位化是指資訊科技滲透到傳統貿易開展的整個過程和各個環節,對貿易進行賦能,如電子商務、線上廣告、數位海關、智慧物流等。貿易對象的數位化是指數據和以數據形式存在的產品和服務貿易,目前主要包括,研發、生產和消費等基礎數據,圖書、影音、軟體等數位產品,以及線上提供的教育、醫療、社交、雲端運算、人工智慧等數位服務。
《意見》提出,以創新為要、安全為基,擴大開放、合作共贏,深化改革、系統治理,試辦先行、重點突破等共8項原則,促進數位貿易改革創新發展。《意見》要求,促進實體經濟和數位經濟深度整合,促進數位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為塑造對外貿易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加速建立數位中國、貿易強國做出更大貢獻。
報導稱,這8大原則,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彰顯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體現了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發展思路,將貫穿數字貿易改革創新發展全過程。
報導指出,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積極因應貿易數位化、綠色化趨勢」「創新發展數位貿易」。業內人士指出,數位貿易是數位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和經濟的新增長點。意見順應數位貿易發展新趨勢,是深化改革開放的具體舉措,有利於推動中國在鞏固傳統貿易發展優勢的同時,培育數位貿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既能建構起新的貿易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更好助力建構新發展格局,又能為開放發展持續注入新動能。
報導稱,從目標來看,意見提出,到2029年,可數位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穩中有增,占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數位貿易基礎設施佈局進一步完善,適應數位貿易發展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數位領域對外開放程度大幅提高,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全面加強。2035年,可數位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占我國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數位貿易治理體系全面建立,制度型開放水準全面提高。
報導說,從具體措施來看,「開放」是關鍵字。圍繞著「推動數位貿易制度型開放」「完善數位貿易治理體系」方面提出了放寬數位領域市場准入、促進和規範資料跨境流動、積極參與數位貿易國際規則制定等具體細化措施。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王一鳴說,中國數位貿易發展迅速但提升空間仍然很大,數位貿易國際規則制定的話語權有待提升。面對全球數位貿易規則加速建構的新形勢,要堅持以高水準開放引領數位貿易創新發展,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規則,推動數位貿易的業態創新、模式創新和制度創新,培育和增強數位貿易競爭新優勢。
在支持數位貿易細分領域及經營主體發展方面,《意見》提出,鼓勵電商平台、經營者、配套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做大做強,加速打造品牌。支持數位平台企業有序發展,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發揮積極作用。
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大陸頭部企業探索出算力驅動、用戶生成、數據高效利用的新型數位服務形態,在國際市場展現出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同時,數位科技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催生新業態、新模式,為經濟社會發展增加更多物質財富。意見釋放出正面訊號,支持數位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鞏固發揮優勢、持續創新發展,發揮更多積極帶動作用。
王一鳴說,展望未來,中國發展數位貿易具有許多有利條件。數位經濟規模龐大,擁有大量數據資源,數位基礎設施完備,尤其是新一代數位基礎設施建設突飛猛進,已建成全球規模最大的移動寬頻和光纖網絡,加之數位應用場景豐富,為發展數位貿易提供了廣闊空間。
2024/11/29 08:2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3/839225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