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在10月9日的股東臨時會表決通過合併案,至今尚未向金管會送件。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今表示,持續積極與主管機關溝通及準備文件,雖然2家金控合併合約訂有至明年底的期限,但在雙方同意下,可以再延長。
新光金今舉行第3季法說會,陳恩光表示,10月9日股東會臨時會通過合併案後,目前還無法預測送件時間,還在積極與主管機關溝通以及準備文件,希望多溝通,了解送件需要的內容,在主管機關指導下,做充足準備及按規劃執行。他強調,有好消息會再分享。
今天法說會上,有法人關切如果遲遲無法與員工達成共識,而未向金管會遞件,新新併案就一直拖延下去嗎?陳恩光回應,合併合約有訂一個最後期限,目前訂在明年底,如果在這之前無法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將自動失效;但在雙方同意下,也可以再延長合約,並已授權董事長做決定。
至於與新光銀行工會協商的進度,新光金發言人林宜靜指出,在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台新金合併案後,公司持續與員工及新光銀行工會密切溝通,並拿出相當誠意傾聽員工心聲。
她表示,工會近日剛選出協商代表,接下來協商會議將進行實質討論,且不管員工有沒有加入工會,原則上希望一體適用。林宜靜提到,新新併後,不論規模、綜效都提升很多,將提供員工更廣大、多元舞台,也希望員工有更好的舞台可以發揮。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2024/11/29 16:21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79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