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許多民眾收到的百元鈔上被蓋了夜店宣傳的印章,相當困擾。(圖/翻攝自Threads@cassiee__24)
台中市近日有民眾發現,收到找零的百元鈔上出現兩行黑色字體,疑似是被人用印章蓋上「台中某夜店包廂訂位」,還附上LINE帳號的廣告,擔心是收到假鈔,忍不住在社群平台發文:「回家後才發現,超傻眼」,沒想到貼文意外釣出不少「受害者」抱怨收到後根本不敢花。據了解,該夜店日前舉辦活動,在百元鈔蓋上廣告訊息發送給顧客,律師表示,雖不構成毀損國幣罪,但很可能會被主管機關裁罰。
有民眾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收到一疊找零的百元鈔,回家才發現,鈔票上被蓋上夜店的廣告,擔心是假鈔,也擔心使用會被店家誤會,相當困擾。不料貼文引發網友熱議,紛紛PO出同樣被蓋章的百元鈔,留言表示:「我們小店也收過還不敢找給客人」、「我也收過二張真的很想加line罵他!」、「夜店公關真的不要這麼沒品,這毀損國幣耶」、「我也有一張…ATM領出來的,根本不敢花,怕人家覺得是我用的」。
▲民眾收到蓋著夜店宣傳印章的鈔票,相當傻眼,擔心是假鈔不敢拿出來使用。 (圖/翻攝自Threads@as80185)
百元鈔究竟是不是假鈔,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這種行銷方式有夠丟臉還造成別人困擾」、「萬一是被妻子從口袋裡掏出來的~解釋不清楚啊」、「收到一張就去谷歌評論 一星負評」、「他是沒錢印自己的名片嗎」、「可以拿去檢舉毀損國幣,連證據都幫你準備好了」、「這傳單成本很高喔!」、「要檢舉,不然越來越多這種免費廣告」、「貨幣上寫個人訊息,觸中央銀行法13跟刑法195,而且流通貨幣本來就不是用來讓人免費宣傳的載體,要宣傳要廣告去花錢」。
據了解,這些被蓋章的百元鈔,是台中市南屯區一家夜店日前舉辦活動時,發送給現場顧客作為獎品,業者為避免觸法,強調使用的印章油墨是特殊材質,時間久了墨跡會變淡,不料卻造成民眾困擾,轄區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有民眾報案檢舉。
律師呂俊杰表示,刑法第195條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通用之貨幣、紙幣、銀行券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業者在為了廣告效果,在鈔票寫字塗鴉,並非為了行使的利益,將真鈔額度變造,應該不構成該條犯罪。但根據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5條:「故意損毀幣券,致不堪行使者,處所損毀幣額五倍以下罰金。」,若業者在鈔票上寫字廣告的影響程度,讓拿到鈔票的人懷疑是假鈔,不敢去使用,主管機關仍可能依規定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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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7:4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1592&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