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天公告202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由20.2萬元調高至21萬元,調高8000元。財政部表示,預估適用戶數208萬戶,增加減稅利益26億元;若加上2024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調高減稅利益217億元,兩者合計增加243億元,明年5月申報今年度綜所稅適用。
舉例而言,張老先生過世後遺有不少財產,扣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5500萬元,若以現行課稅級距計算,納稅義務人須繳納遺產稅575萬元;但若以調整後課稅級距計算,須繳納遺產稅550萬元。
以4口之家為例,若適用基本生活費差額,明年申報綜所稅每人可以多減除8000元,4口之家就可以多減除3.2萬元,若適用綜所稅稅率5%,明年報稅可少繳1600元;若適用稅率12%,更可少繳3840元。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納稅人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課稅,而基本生活費依主計總處公布最近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計算。由於主計總處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4萬9359元,因此202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將調高至21萬元,較2023年調高8000元。
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為「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7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比較基礎項目合計數部分,即為「基本生活費差額」,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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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7:28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7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