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光香香雞。香繼光集團
知名連鎖品牌「繼光香香雞」挨罰了!公平交易委員會28日表示,香繼光股份有限公司於招募品牌加盟時,在還沒確定加盟關係前,未揭露加盟重要資訊,妨礙加盟者作出正確的交易判斷,足以影響市場公平交易秩序,開罰50萬元罰鍰。
公平會27日召開第1728次委員會議,討論「繼光香香雞」品牌加盟案,公司在招募加盟過程中,未充分且完整提供「開始營運前購買商品、原物料費用」、「加盟營運期間購買商品、原物料、公播廣告、POS機第2年起維護、ODO全訂餐通路平台、發票傳輸、電子價目表維護等各項費用」及「加盟契約存續期間,須向加盟業主或其指定之人購買之商品、原物料品牌及規格」三項重要資訊給加盟者審閱。
公平會認為,品牌未提供重要交易資訊,將使有意加盟者難據以充分評估開店前需投入的資金多寡、加盟營運期間須支出的費用,以及所受到相關限制條件等,妨礙有意加盟者作出正確的交易判斷,影響有意加盟者的權益,並減少其他競爭同業的加盟機會,屬於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顯失公平行為,所以公平會開罰50萬元。
公平會呼籲,加盟業主與加盟店是創業的合作夥伴,加盟業主與有意加盟者洽談加盟過程中,應充分溝通並提供完整加盟費用與加盟條件資訊,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為雙方利益共同創造雙贏,以減少加盟交易糾紛。
2024/11/28 10:49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839004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