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民法家長懲戒權走入歷史 衛福部擬修兒少權法禁止體罰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表示,每年四、五萬件兒少保護通報案件中,約一萬件與父母管教有關,兒少法修法草案擬將體罰二字納入兒少身心虐待項目,最快下會期可送立院審議。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拍板民法1085條修正草案,父母對子女懲戒權走入歷史,衛福部在「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修法時,將比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納入更細緻規範。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每年約四至五萬件兒少保護通報案件中,約一萬件與父母管教有關,兒少法修法草案擬將體罰二字納入兒少身心虐待項目,最快於立法院下個會期送審。

衛福部統計,家庭成員為施暴者的兒少保護通報案件中與管教問題有關的件數,近3年逐步上升,從110年為9808件,111年為9940件,112年為1萬623件。張秀鴛說,依實務工作觀察,此類案件多與兒少具身心發展困難,或家庭過度使用3C有關。

張秀鴛指出,患有自閉症、過動症等身心症候群兒少,在家長對孩子缺乏瞭解的前提下,常被當成一般孩童,過度責罰打罵,而從小就使用電子產品則會讓孩子面臨功課競爭時難以戒斷,引發管教問題。

張秀鴛表示,為與CRC接軌,兒少權法草案中,第49條禁止任何人對兒少進行的行為中,有關身心虐待部分,會進行更細緻規範,並納入「體罰」二字,未來家長過度管教、懲戒,即會違反該法,至於父母管教時哪些是合理行為,哪些已是體罰範疇,因難以在母法明定,擬在施行細則中另行規範,並建立指引讓家長有所依循。

「父母教養權不會因為懲戒權取消或不可體罰而受損。」張秀鴛表示,根據醫學實證,以打罵方式懲戒孩子,對其腦部發育恐造成不良影響,導致學業、工作成就下降,家長應以正向方式教養孩子,這也是全球趨勢,盼藉修法機會,檢討過時「懲戒」觀念,未來教育部主管的家庭教育中心、衛福部主管的社福中心,也會提供更多資源、設計更多方案,讓家長學習如何教養孩子。

家長遇到管教孩子時,對方以打113作為回應。張秀鴛表示,這是孩子對家長的提醒方式,遇到類似情況家長應停下來檢討、調整教養方式,「希望孩子尊重他人,我們就要先尊重他」,109年至113年10月,各年度18歲以下來電者有效諮詢人次約占年度總有效諮詢人次之3%,不過,兒少保護事件主要仍由責任通報居多,占通報案件數約4成。

2024/11/28 19:3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9156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