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全球塑膠公約第五輪談判目前正在韓國釜山舉行,盼於年底前擬定具法律約束力的終止塑膠污染公約。學者指出,國內進口的石油有24%用於塑膠生產,比全球的12%高很多,且塑膠產品有8成出口到國外;全球塑膠公約定案後,對台灣的供應鏈和品牌商都會有很大的衝擊, 國內應及早因應。
環境部今(28)日下午邀請產業界及專家學者針對塑膠最新談判近況,討論如何推動我國塑膠循環管理及訂定更全面的減塑目標。
現場參與塑膠公約會議的台灣循環經濟與創新轉型協會榮譽理事長樊國恕,透過視訊指出,此次大家都很關注塑膠原料是否也會受到公約管制,全球石油約有12%用於塑膠生產,而國內進口的石油則高達24%用在塑膠生產,比例比國際高很多,且塑膠產品約有8成是出口,可見塑膠公約對國內的影響之大。
不過,目前各界對此意見分歧、討論進度很慢,光是塑膠定義就討論超過三小時,尤其以阿拉伯為主的產油國認為,塑膠產品不應納入管制及減產,重點應放在加強塑膠污染的末端管理。
中原大學講座教授張添晉表示,塑膠公約定案後因有法律約束力,台灣的供應鏈和品牌商會受到很大的衝擊,台灣應該盡快盤點相關塑膠回收處理技術;現已有很多廠商已宣示2030年要百分之百可回收或可堆肥的材質,生質塑膠大部分都可以堆肥,將是未來發展機會。
台科大設計系副教授許呈湧表示,塑膠食品包裝基於食品安全及法規問題,不能夠使用塑膠再生料,因此食品包裝業者擔心一旦塑膠公約通過限制塑膠原料生產,塑膠新料價格上漲,成本勢必反應在產品最終售價上。他建議,業者應從產品包裝設計時,就思考減少使用塑膠及回收機制,例如德國的超市改以玻璃瓶裝填米和香料,鼓勵消費者下次消費時退還玻璃空瓶;日本超市則是鼓勵消費者把水果包裝泡棉、生鮮托盤留在超市,由超市統一回收。
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總經理蕭耀貴則指,台灣是塑膠大國,體系很綿密,所有的產業都會用到塑膠,塑膠公約目的是要終止塑膠污染,而非終止塑膠。台灣塑膠業對物理回收相對成熟,化學回收技術相對弱,未來應努力推動;此外,台灣也應盡快發展第三方驗證機制,驗證塑膠回收料的品質。他也指出,塑膠公約框架出爐後,即會國內產業的供應鏈產生衝擊,國內應及早因應,不能等到正式生效後才開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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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20:3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78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