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南投縣房屋稅自治條例通過 5萬餘戶自住房屋稅率降低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政府配合房屋稅2.0新制於今年1月3日上路,擬具「南投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25日已在縣議會三讀通過,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此次自治條例修正後,納稅義務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明年開徵的房屋稅率由1.2%降為1%,預估南投縣將有5萬餘戶屋主受惠,平均每戶可減稅約680元。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指出,新制實施後,自住及非自住房屋稅額至少相差1倍以上,為了節省納稅人荷包,請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之一,必須在明(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才能適用自住用稅率。

至於非自住多屋族,將適用較高的差別稅率,持有1戶房屋稅率為2.6%、2至4戶每戶3.2%、5至6戶每戶3.8%、7戶以上每戶4.8%。但若將房屋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南投縣一般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均可適用較低1.5%至2.4%稅率。另為鼓勵建商加速釋出房屋,按待銷售房屋的持有期間課徵差別稅率,銷售期間2年以內可適用較低的稅率2%至2.4%;銷售期間超過2年適用稅率為3.6%至4.8%。

稅務局強調,民眾如要進一步瞭解房屋稅新制,稅務局網站設有「房屋稅2.0」專區,提供相關法規、Q&A、懶人包及影音宣導等供民眾參閱,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9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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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1:22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77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