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大陸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有關數位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出,鼓勵電商平台、經營者、配套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做大做強。(美聯社)
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大陸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有關數位貿易改革創新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出,推動數位訂購貿易高質量發展。鼓勵電商平台、經營者、配套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做大做強,加速打造品牌。推動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帶」發展。推動數位領域內外貿一體化。
報導稱,上述意見中提到,數位貿易是數位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和經濟的新增長點。為促進數位貿易改革創新發展,意見指,在主要目標方面,到2029年,可數位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穩中有增,占大陸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數位貿易基礎設施布局進一步完善,適應數位貿易發展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數位領域對外開放水準大幅提高,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接全面加強。
意見續指,到2035年,可數位化交付的服務貿易規模占大陸服務貿易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有序、安全、高效的數位貿易治理體系全面建立,制度型開放水準全面提高。
針對支持數位貿易細分領域和經營主體發展,其中意見提出,推動數位訂購貿易高質量發展。鼓勵電商平台、經營者、配套服務商等各類主體做大做強,加速打造品牌。推動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帶」發展。推動數位領域內外貿一體化。
意見還提到,培育壯大數位貿易經營主體。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影響力的數位貿易領導企業。積極培育外向度高、具有獨特競爭優勢的中小型數位貿易企業。建構大中小企業相互促進、協同發展的良好生態,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位產業群聚。支持數位平台企業有序發展,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發揮積極作用。
另,意見也表示,要放寬數位領域市場准入。完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動電信、互聯網、文化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鼓勵外商擴大數位領域投資。深入破除市場准入壁壘,提升數位貿易領域外商投資企業在大陸境內投資營運便利化水準。
此外,意見提出,要積極參與數位貿易國際規則制定。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等多雙邊和區域數位貿易相關規則制定,營造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數位發展環境。積極推動加入《數位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和《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進程。參與因應對經濟數位化國際稅收規則制定,探索建立稅收利益分配更合理、稅負更公平的數位貿易相關稅收制度。
2024/11/28 20:4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3/839171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