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27)日核定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等3縣所轄的澎湖有線、名城、祥通等3家有線電視業者114年度收視費用,NCC決議,每戶、每月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上限分別為555元、585元及540元,維持與113年度相同金額。
NCC說明,依照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條第2項規定,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由地方主管機關設置費率委員會核定;未設置費率委員會的縣市,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今年未設置費率委員會的縣市為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爰該3縣所轄3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視費率,由NCC代行審核,並已於11月13日召開審核會議,除邀請系統經營者到會說明外,縣府代表及消費者團體代表亦列席表示意見。
NCC表示,本次費率審議,主要就離島三家業者所申報的113年收視費用、所在不經濟經營環境、網路建設、收視服務品質、經營區內低收入戶優惠措施、頻道規劃及財務合理性等資料,另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產業發展及其他公共利益,輔以參採地方政府及消費者團體代表意見,並評估本國物價指數持續上升,基於消費者權益保障等因素予以綜合考量之後,決議仍維持與今年相同的收視費用。
NCC表示,離島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因其營業區域內地理天候與經營條件難以與其他系統經營者比擬,且設備維護不易,對其仍致力提供訂戶優質收視品質及多元頻道內容,予以肯定,期盼離島三家系統業者共同致力促進離島民眾收視權益。
2024/11/27 15:4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0/838850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