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又傳警紀案,一名兩線三星警官於休假期間酒駕被抓,遭記大過調職處分。(圖/資料照)
台中市警局又傳警紀案,今年9月23日深夜,一名擔任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的兩線三星劉姓警官在休假期間酒後開車,被轄區員警攔查抓包酒駕、酒測值超標,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市警局表示,劉姓警官涉嫌酒駕已記大過調職處分,並連坐同單位第一層主管記過一次、第二層主管記申誡一次。
警官酒駕案發生於9月23日深夜11時許,四分局員警執行酒駕攔查勤務,於南屯區永春東七路、龍富十五路口,發現劉姓警官酒駕,酒測值超過0.25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台中市警局表示,該名兩線三星的劉姓警官為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案發後已記大過調職,現任行政科警務正;原單位第一層主管股長記過一次、第二層主管主任申誡一次。
台中市警局強調,案發後已針對市警局內外勤同仁加強法治教育宣導,也提醒同仁不要心存僥倖心態,若同仁有違法違紀案件,必定依法究責。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2024/11/27 15:3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70437&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