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警消人員組工會不鬆口 周弘憲:修公協法組特種協會

立法院今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對考試院人事案進行審查,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上午進行報告並接受詢問。記者潘俊宏/攝影

立法院今天舉行本會期第一次全院委員會,審查第14屆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人事同意案。朝野立委關注警消是否可以組織工會,捍衛自身權利?周弘憲表示,考試院已於7月提出「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草案,讓警消組織特種協會。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關注警消權益,詢問周弘憲對於警消能否組織工會的態度。

周弘憲表示,公務員是在執行公權力,組工會會不會有其他問題產生?要慎重。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已經在今年5月要求考試院提出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正草案,考試院已經在7月提出,立法院可以就新的協會法來審議。

周弘憲強調,新法進步很多,包括門檻降低、協商事項從3項變成8項,裁決機構也有改進,最重要的是可以組警消特種協會,這對警消來講蠻重要的,因為過去警消在中央必須參加內政部的協會、在地方就要參加各地方政府的協會,如果可以各別組特種協會,訴求會比較聚焦,若有需要再斟酌修正之處,尊重立法院的審議結果。

張雅琳詢問,就算警消可以組織特種協會,但爭議權還是無法行使。周弘憲說,爭議權就是所謂的罷工權,而公務員是在執行公權力跟人民的生命財產、公共安全有關。

張雅琳指出,國外消防員可以罷工,並請教周弘憲的看法。周弘憲表示,很多國家的警消可以參加工會,但韓國、英國的警察不行參加工會,日本、新加坡則是警消都不能參加,有參加工會的國家如美國、德國禁止罷工,各國規定不一樣。

周弘憲說,希望把公務人員協會法更精進,照顧警消人員的權益,在特種協會裡面聚焦權利,訴求比較有效果,這是比較妥善的解決方法。

2024/11/26 12:3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8539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