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副警長追捕嫌犯時電擊槍走火,導致對方全身嚴重燒傷。示意圖/ingimage
警方執法過當的標準非常難以拿捏。美國2022年發生一起警方追捕嫌犯時,電擊槍走火導至嫌犯全身75%嚴重燒燙傷,檢方以過失罪起訴副警長,直到今年11月當地法院審理此案,最終判決無罪。
根據《紐約郵報》、《CNN》等報導,2022年美國佛羅里達一名副警長克勞福德(David Crawford)追捕一名危險駕駛的機車騎士巴雷托(Jean Barreto),巴雷托闖紅燈、騎上人行道甚至逆向,最後騎進加油站。
根據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當時多名員警衝進加油站壓制巴雷托,他的機車在混戰中翻倒,溢出的汽油沾到身上,此時警方的電擊槍點燃汽油,導致巴雷托臉部以下遭到烈火吞噬,全身75%嚴重燒傷。
檢方根據電擊槍紀錄,認為克勞福德扣動扳機的時間與起火時間一致,以過失罪起訴克勞福德。
此案本月開庭審理,克勞福德的律師聲稱整起事件是意外,克勞福德完全沒有開槍,他是把電擊槍扔到一旁,結果槍枝走火才引燃火勢。而克勞福德被問及是否記得電擊槍究竟是在他手中擊發、還是被扔在一旁走火時,他僅回答「不記得有沒有關保險」。
克勞福德說明,當時他認為巴雷托持有武器,擔心他逃跑的話會傷害更多人,所以才全力追捕巴雷托。克勞福德並表示就算重來一次,他也不會改變逮捕的手法。
巴雷托的律師表示,巴雷托因燒傷住院多年,已花費700萬美元(約新台幣2億2737萬元)的醫藥費,身體和精神皆受到重創,「如果他危險駕駛,那就指控他危險駕駛,而不是在他們身上放火」。
經過一周的審判後,克勞福德獲判無罪。巴雷托的律師表示,雖然刑事案以無罪結案,但巴雷托仍計劃以魯莽、過度使用武力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2024/11/26 15:0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13/838575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