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大帳房」李文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上周五對柯的心腹「大帳房」李文宗聲請延長羈押禁見2月,台北地院今開庭,李否認涉案,法官裁定李自11月28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裁定書並送達李簽收。
檢廉調偵辦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政治獻金案,前後聲押7人獲准,扣除涉案的台北市政府兵役處前處長即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上周五以200萬元交保,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月25日以500萬元保,還有5名被告在押。
在押5人是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由於全案「最早」羈押禁見的應曉薇在8月29日裁准、又經過裁准延長羈押禁見2月,台北地檢署最遲在12月28日前會偵結、起訴本案。
檢察官本月19日提訊李文宗偵辦,李不認罪,檢方認定,李文宗有刑事訴訟法羈押的原因及必要,聲請對李延長羈押禁見。
檢方聲請延押時表示,李文宗今年9月29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10月4日、17日、25日,11月6日、8日、19日六度訊問李,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的行使。
檢方認為,李文宗涉及貪汙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李文宗與共犯或證人供述歧異,且有共犯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有事實足認李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不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風險驟升,難以有效追訴。
2024/11/26 16:3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8607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