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官勘驗外遇男女鹹溼對話,認為其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100萬。(圖/鏡週刊)
基隆市一名C姓業務專員,與小三互傳鹹溼訊息,包括「很習慣妳在上面,還從後面」,小三也回他;「我永遠記得,我在上面,要進去時非常之…硬」「後來我在上面,然後我們坐起來對不對?」,被髮妻發現,截圖做為法庭上的證據,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這對外遇男女侵犯C妻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100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在某大公司擔任業務高階主管的C男,與妻子結婚16年,育有2子,今年2月,C妻發現丈夫與一名Y姓女子外遇,因為丈夫與Y女通訊軟體對話記錄裡,丈夫說:「很習慣妳在上面,還從後面」,顯然2人發生過性關係,經追問C男也坦承已經與Y女交往5個月,在摩鐵做愛或「車震」多次。
C妻大量截圖丈夫與小三的鹹溼對話,包括丈夫問:「妳還記得開始的姿勢?」小三則回答:「我永遠記得,我在上面,要進去時,非常之…硬」「後來我在上面,然後我們坐起來對不對」等對話,作為指控丈夫與Y女侵犯其配偶權的證據,同時具體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
案經基隆地院法官審理,當庭勘驗這對外遇男女的鹹溼對話,法官認為,C男與Y女對髮妻侵犯配偶權情節重大,審酌雙方經濟能力、社會地位與犯後態度,准許C妻所請求,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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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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