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男當時犯案後被警方拘提逮捕的情形。(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永和區某間才藝班,擔任負責人兼班主任的范姓男子(65歲),今年(2024年)3月底被家長檢舉,涉嫌偷拍女童如廁還強撫女童下體,當時范男被警方拘提偵辦,但當時苦無證據,最後范男以2萬元交保。但永和警方還原所查扣之相機、電腦硬碟,發現共有4名女學生受害遭偷拍如廁畫面,范男才坦承犯行,但受害人及家屬均不願與其和解,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及強制猥褻罪,判刑9年2月,可上訴。
據了解,新北市警方今年3月底接獲民眾報案,指其送未滿10歲女兒上才藝班下課回家後,哭訴被才藝班負責人兼老師的范男偷拍上廁所,警方獲報後隔天立即指派專責小組蒐集相關證據,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范男才藝班執行搜索,當場查扣記憶卡、硬碟等證物,警詢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送辦,但范男堅決否認犯行,且檢警當時未發現相關影像,檢察官復訊後,法院裁定2萬元交保候傳。
但警方專案小組針對扣案相關證物持續清查,竟發現另有1名被害女童遭偷拍,再次持拘票、搜索票二度上門查緝范男到案,范男見事跡敗露,才坦承犯行,警詢後范男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向檢方建請羈押。
新北地院日前判決出爐,指范姓男子在經營才藝補習班,自2022年11月起至2023年10月間,先後共6次持相機隔著門縫偷拍4名年齡未滿12歲女學生如廁畫面。
今年1月間,范男趁教課時,跨坐在上課女童後面,隔著內褲強摸女童下體,受害女童嚇到不敢講話,只能不斷做手勢,小聲說「老師摸我的內褲」向坐在一旁的弟弟求救,但因弟弟因年幼,只覺得姊姊一直喃喃自語,還質疑女童,「妳不要自言自語」。隨後女童藉口上廁所,范男才停手,但卻尾隨女童,拿著相機想隔著門縫偷拍女童上廁所,正巧女童弟弟也要上廁所,原本微蹲準備偷拍的范男被嚇到,瞬間起身才未偷拍成功。
女童跟弟弟回家後告知父母此事,父母報警後才讓范男的劣行曝光,經警方查扣范男相機,發現共有4名女學生受害遭偷拍如廁畫面。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因受害人及家屬均不願和解,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及強制猥褻罪,判刑9年2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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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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