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次長張秋元(右二)。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公務員之死案持續延燒,開放公務人員組織工會的聲浪再起。銓敘部政務次長張秋元受訪表示,現有「公務員協會法」可適用,考試院已會同行政院於7月12日將公務員協會法的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強化公務員協會功能。
勞動部基層同仁霸凌案引爆眾怒,全教總昨日舉行記者會,要求針對事件重新調查,要求開放公務員組織工會。今日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也舉行記者會,呼籲開放公務員組織工會。
張秋元表示,公務員組工會一事,相關機關跟相關團體都做過討論。考試院、銓敘部的立場是,雖要照顧公務員的權益,但也要照顧人民的公共利益、生命財產,高強度的警察、消防等都與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很大關聯,考試院一直以來的主張是要把這些因素併同考量。
張秋元說,以完整的勞動三權為例,大家較有顧慮的是罷工權,譬如說公務員為了加班費等進行罷工,若剛好有重大事情發生,人民損害恐無法回復,這有比例原則的問題。
張秋元說明,以公務員的結社來說,其他國家未必全部都有工會,可能用另外的組織的形式,處理公務員結社權這部分。以我國來說,適用「公務員協會法」,過去大家認為此法強度不夠,今年5月15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也曾做過討論,當時做成決議,希望考試院、行政院能在兩個月內,送出公務員協會法修正草案,強化警消的協商權、團結權,讓對於一般人民的公共利益之疑慮、公務員的照顧之間,兩者取得平衡。
張秋元表示,已按該決議,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7月12日將公務員協會法的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主要是希望強化(公務員)團結權,增加協會類別,除一般協會外,還有「特種協會」,比如警察、消防可以組特別的協會,在縣市也可以有分會,同時將組成門檻降低。例如,本來協會組成門檻是800人,部會的協會和特種協會為300人,三級機關例如消防署則降到150人,或是員工數的五分之一即可,較容易組成協會也較多元。
張秋元進一步說明,另外也擴大協商權範圍,至於落實部分,協會跟機關協商完後,雙方要簽署協商結果並按此執行,出現爭議可以調解,調解不成還可以送爭議處理。在爭議處理的部分,降低機關代表席次,像主管機關銓敘部有一個名額,其他都是屬於專業外部委員。以後爭議處理的信譽就會提升,更落實協商結果。
張秋元強調,也有些課責機制,不能因為協會提出協商,就給予不利處分,如果機關給予不利處分,銓敘部會要求其上級機關或相關機關依法懲處,民選首長的話還要罰款。綜上,都是在強化公務員協會功能。
2024/11/22 11:1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4274/837738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