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示意圖/Ingimage。
菲跟小萱的公司距離不遠,兩人偶爾會約下班時一起晚餐。
就在昨夜,一邊用餐一邊滑手機的小萱,忽然大叫:「她…她…她(某位女主播)怎麼接了代言?」原來是先前小萱想找這位女主播代言公司旗下的品牌。
女主播以自身為公眾人物,又是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必須保持公正客觀,注意社會觀感,所以婉拒商業代言。
身為媒體守門人用高道德要求自己,這拒絕,拒絕得很有道理。雖然合作不成,卻也讓小萱對這位女主播另眼相看。
只不過這才過幾個月,女主播凜然的言詞猶言在耳,居然就讓小萱看到女主播代言的廣告不斷在媒體上放送。
「現在不但接了代言,還出席品牌活動,這下怎麼不擔心自己是媒體業者也是公眾人物了。」小萱邊吃飯邊碎念。
先前,菲曾經做過酒類品牌的行銷,公司旗下某個酒類品牌造勢活動,想找某位當紅的男演員擔任一日品牌大使。初步接洽之後,就以他不接酒類活動被拒絕。
藝人愛惜羽毛,慎選代言也無可厚非。不過,就在幾個月後,我們同公司另外一品牌挾帶著豐富廣宣資源,邀請這位男藝人擔任年度代言人。
「他說不接酒類代言喔。」被拒絕過的菲提醒同事。
同事狐疑地看著我說:「廣告公司接觸了,他也同意了。目前正在就合作細節進行討論。」
雙方的洽談可說一拍即合。什麼不接酒類活動的原則,彷彿菲的南柯一夢。
這世界哪有絕對的NO!
所有的拒絕都是利弊權衡之後的選擇。「不可以」或「不行」等所有的拒絕,未必牽涉到道德立場或價值觀問題。
更有機會是…雙方地位不匹配,資源沒給到位,或是價碼沒有給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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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1:2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1591/837737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