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戴姓男子在擔任國小原住民族語老師期間,至少對6名國小男童猥褻47次,遭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高雄市戴姓男子在擔任國小原住民族語老師期間,利用教課機會,至少對6名國小男童猥褻47次,此案曝光後,戴男狡辯,是在教導原民習俗,沒有猥褻犯意。因猥褻行為與習俗並無關連,辯詞未獲法官採信;審理後,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猥褻行為罪,共47罪,應執行5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戴男為國小聘任的原住民族語老師,2021年至2023年分別在高雄某兩所國小任教期間,利用教授族語機會,至少對6名國小男童猥褻47次,犯罪手法包括親吻、環抱、以手撫摸肚臍、生殖器及臀部。
此案曝光後,戴男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萬山魯凱族只要看到比較親近的人,就會做「MASAHIVO」這件事,如果是男生的話,會摸他的生殖器,看生殖器長大了沒,表達鼓勵,沒有猥褻意思及犯意。
然而,在戴男警詢、偵查中,未提及「MASAHIVO」習俗,當時還狡辯,某名學童上課打瞌睡,就請他到前面,但被生殖器碰到就用食指、中指夾;另名學生是因吵鬧,為了讓他安靜,才摸生殖器;這兩個舉動,顯然與習俗無關聯。
另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對「MASAHIVO」解釋,可區分為「熟識關係中的問候語」及「對成長的肯定」,前者作為見面時問候語。
後者是對長者對熟悉的男童,因久未見面再次見到時,見對方長大透過觸摸生殖器,配合說出「MASAHIVO」表示成長的肯定,意指「你已經長大了,可以結婚了」。
然而,戴男對男童猥褻行為,與習俗無關,也未向男童教導「MASAHIVO」一事,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審理後,將他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猥褻行為罪,共47罪,應執行5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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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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