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因不滿雇主檢舉她在沙發玩手機講電話,以及在住家抽菸,因此在臉書貼上雇主女兒的個資報復。(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黃姓女居服員在一家私人長照機構服務,她不滿在工作期間被人檢舉躺在沙發上玩手機、抽菸等,於是洩漏雇主個資報復,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違反個資法判處易科刑4個月。
判決指出,黃女隸屬於某長照公司附設在高雄市機構的支援人力,工作內容為居家照護,薪資與公司抽成,於2022年8月13日上午10點至晚上8點,她被派往某甲住處進行居家照護。
但就在這期間,某甲發現黃女躺在沙發講電話2次,且每次時間都長達20到40分鐘不等,音量不小已影響到安寧,而且黃女還在住處吸菸,後續某甲向機構反應要求換人,黃女因此不滿,於是將某甲的女兒姓名、職業、手機號碼、照片資料等貼在臉書。
但黃女在庭審時又辯稱,自出貼文中並無明確的揭露姓名、個資,且該遮的都已經遮住了,貼文中講的是其他人,她只是發洩情緒,否認她洩漏案家個資;但案件歷經一、二審時皆認定,黃女貼文的內容足以辨識個資,因此依法判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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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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