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颱風襲台次數頻繁,對此,民航局在報告中指出,民航局11月13日邀集航空公司檢討,增訂不良天候簽派考量,航空公司簽派作業應規劃2個目的地備降機場,且其中1個不得位於颱風影響範圍;另也發函要求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落實保守簽派作業。
根據民航局報告指出,5月於颱風季節來臨前,即要求國籍航空公司進行相關整備因應,7月颱風盛行期也要求航空公司,應依不良天候的飛航管制作業保守簽派。同時也在11月邀集航空公司檢討精進遭遇顯著危害天氣飛航安全、優化不良天候飛航與簽派作業。
民航局更針對颱風天提出五大精進措施,首先,精進防颱會議之風險決策,航空公司召開防颱會議仍應持續掌握颱風預報,並依該颱風情況、特性及發展趨勢,將氣象預報的側風及陣風數值,列入各機型簽派參考,作為公司風險決策依據。
其次,動態評估,應視情安排轉降或調度航機延後起飛,航空公司應依據颱風動態影響區域機場範圍、機場預報風速數值差異以及航班飛航異動情況,視情提早安排滯空機轉降,或調度航機延後起飛因應。第三主動提供滯空機之航情資訊,簽派單位應主動協助滯空機駕駛員,提供即時氣象、 機場重飛情況及轉降資訊。
第四增訂不良天候之簽派考量,航空公司簽派作業應規劃2個目的地備降機場,其中1個不得位於颱風影響範圍,且務必落實攜帶足夠的應變油量。最後,要求航空公司立即改善。民航局表示,11月15日已依「民用航空法」第57條發函要求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落實保守簽派作業。
另外,交通部也說,為督導業者落實不良天候飛航派遣事前整備,民航局將持續要求航空公司於颱風來臨前密切注意天氣資訊,並應依循安全管理系統機制執行風險評估,並在可接受風險等級下,審慎規劃落實保守簽派;督導航空公司平時即落實飛航組員於亂流、風切、濕滑跑道、低能見度、雷暴雨等不良天候狀況警覺、決策,及緊急應變等各項訓練。
交通部表示,業者應加強對駕駛員提示航機目的地機場及備用機場起降操作限度、天氣、航管流量管制訊息、機場道面及NOTAM等相關即時資訊,並注意航班調度的應變。空中待命時間不得超過其待命油量所對應航行時間,並應增加應變油量。此外,考量颱風過後,不良天候滯留期間,仍可能因機場流量管制或停機位不足導致航機油量裕度不足,或執飛時遭遇不預期天候影響,納入簽派考量。
2024/11/20 17:4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837333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