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近來金價飆漲,旅客出入境攜帶黃金大增。根據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統計,今年前10月查獲旅客出入境未申報攜帶超過限額的現金、黃金等洗錢防制物品案件已達56案,較去年度42案增加約33%,沒入價額折合新台幣5884萬元,較去年的3943萬元增加49%;其中黃金更是由7637公克大幅增加至1萬2328公克、增加61%,裁罰金額約1913萬元、增加1.14倍。
台北關表示,根據現行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現金部分,新台幣以10萬元為限、人民幣以2萬元為限、其它外幣則以等值1萬美金為限;非現金部分,無記名有價證券總值以等值1萬美金為限、黃金以等值2萬美金為限、其它有洗錢風險的貴重物品(如鑽石、寶石、白金等)以等值新台幣50萬元為限,攜帶以上物品超過限額者,均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台北關指出,上述各項物品限額部分,以「每位」旅客「個別計算」,且「無年齡限制」,旅客向海關辦理申報後即可攜帶出入境,申報作業亦無須繳交任何稅費或手續費,旅客應誠實申報以保障個人財產。台北關提醒,旅客不論是出境或入境,攜帶現金及貴重物品超過限額時,應依規定主動申報,避免因疏忽或誤解法規而導致財物遭沒入或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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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7:30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69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