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勞動部公務員之死 教團批命喪霸凌涉案人卻未被懲處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涉及霸凌的加害者都未得到實質的懲處。(圖/記者莊淇鈞攝影)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的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上周1名吳姓公務員(39歲),在辦公室內死亡,以死對分署長謝宜容霸凌做最後的抗議。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從2021年嘉北國小校長趙季薇霸凌代理教師致死,同樣震驚全台期間外界不斷聽到政府聲稱「要好好徹底檢討」,但事實卻證明,當年那些承諾不過是空話,制度的缺陷、橫向權力關係的濫用,依舊成為壓迫的溫床,甚至再次奪走了一條生命,更扯的是霸凌者都沒有任何實質的懲處。

黃湘仙說這兩個指標性的職場霸凌案件,讓人痛心2021年嘉義市代理教師案件,與這次2024年北分署案件中看到許多共同點與官官相護惡劣手法再度重現,痛心疾首,而共同點有以下4項:1、濫用關係與升遷制度的漏洞:就報導與知情人士轉述,趙季薇與謝宜容皆是透過關係短時間迅速升職,缺乏實質能力與說服力的領導者,只能實施高壓式領導要求下屬折服。2、情緒失控與羞辱式領導:霸凌者濫用權力,羞辱部屬以維持權威,讓職場安全蕩然無存,而受害者在壓力下孤立無援,直至悲劇發生。3、案發後的遮掩與包庇:案件爆發後,相關責任人利用人脈與政治力,干涉調查進程,試圖大事化小,甚至藉由「降調」象徵性處罰來掩蓋問題根源。這樣的行徑無異於對社會正義的挑釁。4、將問題推給逝者,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兩起案件中的受害者,在逝去後仍無法得到公正的對待。涉案者與部分輿論將責任推給受害者的「情緒問題」,藉此掩蓋霸凌事實。這樣的污名化不僅抹殺逝者的名譽,更對其家屬造成深重的二次傷害。

黃湘仙還說,北市某國小職場代理教師遭霸凌申訴成立後,四月調查結束至今涉及霸凌的教師都仍無懲處,之前嘉義市霸凌代理教師致死的校長趙季薇、吃案處長林立生,經過7月初監察院的糾正,至今嘉義市也仍未做出任何處分,就是行政部門多次的縱容與官官相護,職場霸凌一而再而三的發生,呼籲上述2案相關教育單位盡速做出懲處,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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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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