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泛民主派「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宣判 戴耀廷判刑10年、黃之鋒4年8個月

▲泛民主派45名異議分子被控顛覆國家政權,其中黃之鋒遭判刑4年8個月,戴耀庭判刑10年。(圖/翻攝自黃之鋒 Joshua Wong臉書)

2014年香港爆發的雨傘革命,當中多名異議份子被被控犯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香港高等法院19日對45名涉案人士做出判決,其中當年身為骨幹之一的黃之鋒遭判刑4年8個月,另戴耀廷則判刑10年,此判決也正式宣告民主派覆亡,此後港人再無異議人士。

據當地媒體報導,香港警方2021年1月起,依涉犯香港《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大舉逮捕泛民主派的50多人,經調查後,於2021年3月1日起訴當中47人,包含耀廷以及胡志偉、林卓廷、楊嶽橋等立法會議員,遭扣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大帽。

就在起訴後的幾天,西九龍裁判法院馬拉松式的審理該案,並移審到高等法院,其中被逮捕的泛民主派人士中,已有31人認罪,16人拒認罪,案經香港高等法院審理後,14人確認有罪,其中2人罪證不足,但目前律政司已提出上訴。 

2024/11/19 13:27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6271&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