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明年4月底將上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天向轄區立委張嘉郡、丁學忠、許宇甄等遞交國土計畫法增修農業權入法的公文書,期望「國土計畫法」增訂符合農業權補償精神相關條文。農業部表示,農業發展地區仍可以做農作,並非所謂的犧牲與損失,會持續和地方積極溝通。
農業部表示,對於地方希望增列畫入農業發展地區土地為特別犧牲應予以補償條文一案,當「國土計畫法」全面上路後,農業發展地區仍可以做農作、農業產銷設施相關使用,不會增加管制及犧牲農民權益,並無所謂的特別犧牲或損失。此外,農地作農業使用,除賦稅優惠、三保一金及低利貸款外,農業部正持續精進堆疊式給付等農業施政資源投入。
農業部表示,目前正歸畫推動各項農業施政措施及獎勵,皆是基於農民其耕作模式及品項對於生態環境、糧食安全所做出的貢獻而非補償,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及各農產業團體溝通,精進各項農業政策方案,引導農業穩健永續發展。
2024/11/19 20:3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37102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