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社家署兒少組組長林資芮說,安置兒少比率提升,反映社會快速變遷,家庭功能無法負擔孩童照顧的比率提升,接受安置服務的兒少,許多是父母因藥毒癮、酗酒、精神疾病等原因,無力照顧孩子。記者林琮恩/攝影
台灣少子女化趨勢明顯,兒少人數逐漸減少,但因家庭功能不彰,必須接受安置的比率卻在上升,108年為千分之1.31,112年為千分之1.35。衛福部社家署兒少組組長林資芮說,此現象反映社會快速變遷,家庭功能無法負擔孩童照顧比率提升,接受安置服務的兒少,許多是父母因藥毒癮、酗酒、精神疾病等原因,無力照顧孩子。
林資芮表示,依「兒少權法」規範,不適宜在家教養,逃家及無依兒少,未婚懷孕者,有偏差行為家長無力教養者,家中遭遇重大變故者,家長均可尋「申請安置」管道,向地方政府申請家外安置兒少;遭受家長或主要照顧者虐待者,則可尋「保護安置」方式讓孩童免於危險。另,還有兒少性剝削被害人、違反少事法的偏差少年等,也會依法安置。
據衛福部統計,國內安置兒少人數,自108年起連續5年下降,由4832人降至112年4590人,但安置兒少占總體兒少的人數比率整體趨勢不減反升,108年千分之1.31逐年增加至110年為千分之1.36,111年則略減至千分之1.34,112年再度增加至千分之1.35。
目前安置選項,包括親屬照顧,居家托育、寄養家庭、團體家庭。林資芮說,各類安置處所,以機構為大多數,占比超過5成,主因是台灣早期安置資源布建,民間單位、政府部門均以機構資源投入最多,近年則逐步發展寄養家庭、團體家園等資源,不過,寄養家庭年輕父母招募困難,逐漸高齡化,體力上難以負擔愈來愈多元、複雜的安置童照顧工作。衛福部將運用強化社會安全網、強化家外安置資源等計畫預算,提高團體家庭資源。
安置兒少年齡,以12歲至未滿18歲為多,占35.29%,其次為6歲至未滿12歲31.01%;親屬安置、團體家庭、機構安置及其他處所之兒少年齡較大,寄養安置及居家托育安置之兒少年齡較小。林資芮說,居家托育安置兒少多以緊急安置居多,親屬安置則因未經訓練、能力培植,通常安置一段時間,發現自身能力有限,多會轉以機構等其他資源安置。
另,據統計,約有半數安置兒少有轉換安置的經驗。林資芮表示,不論以何種資源安置兒少,都僅能視為過渡方法,最終目的仍是協助孩子返回原生家庭,在提供安置資源的同時,縣市政府應啟動家庭重整計畫,幫助孩子修復與家庭的關係,或幫助孩子自立生活。
2024/11/19 12:0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36969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