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上班「打瞌睡1小時」遭開除 男不爽喊告!法院:公司賠159萬

▲男子上班睡覺1小時遭公司開除。(示意圖/資料照)

江蘇泰興一名男子日前在上班時間睡覺1小時,直接被工作20年的公司開除,公司認為男子違反公司規章,因此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這讓男子難以接受,氣得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決該公司須賠償男子35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57萬元,下同)。

據《環球時報》等陸媒報導,一名在江蘇泰興化工公司上班的張姓男子,在公司擔任部門經理,事發當天因精神不濟,在上班時間睡了1小時,怎料半個月後收到人資的面談表,上方寫道「張某上班時睏乏導致睡崗行為。」並要求他簽字確認。

後來公司以張男在上班期間睡崗,違反公司規章為由,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法院審理查明,張男的確違規,但從其管理崗位特性及此次睡崗行為的嚴重程度來看,睡覺1小時並未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極壞影響。

另外,法院認為張男為初犯,並未對該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不良影響,且張男入職公司20年,並多次被評優評先並晉升加薪,公司僅因其一次違反公司內部《員工手冊》規定,就直接解除與張男的勞動合同,顯然不具備合理性,甚至違法,最終判定該公司須賠償張男35萬多元人民幣。

2024/11/19 21:4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6535&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