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82歲新加坡石油大亨 判刑監禁17年半

吳孟峰/核稿編輯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新加坡石油大亨林恩强(Lim Oon Kuin)因欺騙匯豐控股公司和煽動偽造文件而被判處17年半監禁,該案震驚新加坡的商品交易界,並讓銀行蒙受巨大損失。

彭博報導,法官週一(18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表示,有必要對林恩强判處「威懾性判決」。

82歲的林恩强於1963年創辦興隆集團(Hin Leong Trading),外界俗稱OK Lim,他於今年早些時候被定罪。

在鼎盛時期,興隆是亞洲最大的柴油和船用燃料供應商之一。在包括來寶集團的倒閉和 Agritrade International Pte.的內爆等一系列公司醜聞後,林恩強被判刑。在另一起民事案件中,林恩強及其子女於9月同意向興隆銀行的清算人及債權人匯豐銀行支付36億美元,並表示他們將繼續申請破產。

林恩强共面對130項包括欺騙、教唆偽造文件,以及教唆偽造有值證券的罪狀,指他在2019年至2020年,欺騙國內外多家金融機構發放逾27億美元資金。控方就涉及匯豐銀行的3項罪狀提控,所涉及的銀行資金約1億1100萬美元,其餘27項罪狀暫時擱下。被告不認罪,案件審訊後,法官今年5月將林恩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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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6:22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6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