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針對最近球迷關心,台灣隊在12強賽必須取得前3名,才能拿到國光獎金,體育署長鄭世忠表示,國光獎章對所有運動一視同仁,站在體育署的立場,希望台灣隊拚全力取得最高榮譽,就是前3名,棒協理事長也允諾全隊,預賽每贏1場就給1000萬元獎金。
鄭世忠指出,頒發國光獎章的用意,就是因為很難,所以特別有價值,因為台灣隊打得非常好,大家想盡辦法要給球員獎勵,「棒協辜理事長有跟我講,他已經跟球員先講了,預賽每贏1場賽事,就是1000萬元獎金,給所有的隊員們,包括球員、教練、運科、行政,比例由總教練去分配。」
鄭世忠表示,辜理事長還提到,如果台灣隊在東京拿到總冠軍,他再加碼3000萬元獎金,世界綁壘球總會(WBSC)也有獎金,「其實大家都不會忘記選手的努力,希望選手這次去東京可以拿到最高榮譽,就是總冠軍,希望國人幫他們加油。」
根據WBSC規定,冠軍隊可以獲得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920萬元)、亞軍是75萬美元(約新台幣2460萬元)、季軍是50萬美元(約新台幣1640萬元),第4名是35萬美元(約新台幣1148萬元)。12強賽在國光體育獎章列為一等二級賽事,每名球員冠軍可獲700萬元、亞軍500萬元、季軍300萬元。
2024/11/18 22:38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86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