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法院點交、園區認證仍無用!他控惡警「看門」資產要不回

男子李健維去年取得「喬信電池」廠房裡價值7千多萬的設備,也有法院的點交證明與園區的登記證明,但司法、行政機關認證都沒用!後來才取得廠房的「合勤公司」,主觀認定設備屬於廠房的一部份,並找來保二總隊當門神,大陣仗驅離、逮捕,使得李健維合法資產要不回來,李怒控警方偏袒對方,違反行政中立。

9月10日上午,苗栗竹南科學園區「喬信電池」大樓外,一名穿便服的男子低聲囑咐身邊的刑警大隊長郭國津:「全部抓起來!」這名官威十足的男子,是警政署保二總隊長林建宏,官拜三線三星,在他的指示下,從8月3日至今,保二總隊前後12次、每次動員超過30名警力,全天候為取得喬信大樓產權的「合勤企業集團」站崗,阻止男子李健維等人進入大樓拆卸、搬運相關設備。

自認權益遭受侵害的李健維,拿出苗栗地方法院執行處核發的接管切結書(點交證明)說:「法院都已將大樓內價值7千多萬元的設備點交給我了,我去搬屬於我的東西,合勤卻不讓我進去,照理講這是民事糾紛,警方不應介入,但林建宏卻以辦重大刑案的陣仗,阻止我行使權利、偏袒對方,嚴重違反行政中立!」

李健維告訴本刊,喬信因經營不善、財務出問題,向他的公司貸款,後來用大樓內部的電機、消防、冷氣、管線等設備抵債,雙方簽署轉讓合約,去年並到竹南科學園區管理局取得「動產擔保交易(附條件買賣)登記證明書」,但當時喬信還在營運,這批設備就先讓他們使用。

▲李健維雇用吊車搬運設備,警方驅離一次,他就損失30多萬元。(讀者提供)

後來喬信經營不善,市價約15億元的大樓遭法拍,苗栗地方法院今年1月24日、4月7日、5月7日三度拍賣通通流標,5月17日法院「公告應買」後,合勤以第三拍最低價7億7千萬元,取得大樓的應買權;6月3日,司法事務官到現場點交設備,給李健維一份接管切結書(點交證明)。

8月3日,李健維雇用吊車並帶著大批工人,準備拆卸搬走這批設備,竟遭合勤人員阻攔,甚至報警,當時合勤還未取得大樓的所有權轉移證明,合勤報案後,負責維護科學園區安全的保二總隊出動10幾輛警車、30多名員警,限制李這方人員的行動,即使李拿出法院點交證明及動產擔保交易證明書,警方還是不准他們進入,最後並逮捕李等人,罪名是侵入住居、毀損、竊盜。

▲保二總隊長林建宏(左)現場指揮,但他澄清只是去督慰勤、巡視轄區。(讀者提供)

李健維不滿地說:「不曉得合勤的法務人員有沒有清楚閱卷?早在他們取得應買權前1年,我就合法取得這批設備,但合勤卻主張設備是建物的一部分,說我們是海蟑螂,有夠荒謬!我們第一次遭阻攔時,合勤還找了知名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協調,律師一見到我們的點交證明,就告訴合勤我們的行為合法,沒想到合勤當場解除委任,換個聽話的,甚至還透過立委找上警方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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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06:54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5556&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