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慣犯徐男潛入苗栗高鐵站女廁偷拍被抓包,遭法院判刑5月。(圖/資料照)
苗栗縣一名偷拍慣犯徐姓男子,日前潛入苗栗高鐵站女廁埋伏,趁女性如廁時,持智慧型手機從廁所隔板底部偷拍,被一名王姓女子發現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在女廁內逮捕徐男,並在他的智慧型手機中查獲犯罪影像。法院審理後認為徐男不知悔改,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姓男子有數次妨害秘密前科,卻不知悔改,於2023年2月14日傍晚,潛入高鐵苗站的1樓女廁,持智慧型手機從廁所隔間底部偷拍女性如廁畫面,總共拍了近1個小時,才被一名王姓女子發現,王女立刻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逮捕徐男,並查扣一支智慧型手機,經詢問徐男坦承犯行,警方透過數位鑑識報告,查出徐男手機中確實有偷拍照片,依法將徐男起訴。法院審理認為,徐男有多次前科,考量其素行非佳,對刑罰反應力薄弱,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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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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