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公平會與巴拉圭共和國國家競爭委員會(CONACOM)簽署「競爭法適用協定」,公平會主委李鎂今日表示,現今企業全球化、數位化,與他國公平交易主管機關簽訂合作,一來可呼應國際合作趨勢、二來在執法過程中也利於雙邊合作,並能推進我公平會在國際能見度;而巴拉圭也是我國繼澳洲、法國、日本等國後,第11個簽訂國際合作的國家。
公平會今日舉辦簽約典禮,由李鎂與與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主任委員Eduardo González代表雙方出席。公平會說明,過往我國已經與澳洲、紐西蘭、法國、蒙古、加拿大、匈牙利、巴拿馬、史瓦帝尼、日本、印尼等10國簽署競爭法合作文件。
公平會說明,協定內容計有10條,重要的條文,包括雙方技術合作、通知、資訊請求、資訊保護及諮商等。李鎂致詞時表示,為因應當前國際化的經濟局勢,競爭法執法必須具有國際性,公平會與各國主管機關簽署協定,是為了能夠透過競爭法上的合作關係,促進彼此的有效執法。
李鎂也指出,對於競爭法主管機關而言,強化執法交流與合作,是目前全球化與數位經濟趨勢下,面對各項挑戰的最佳途徑。
而González在致詞時也表示,很榮幸能代表巴拉圭與公平會簽署此一重要協定,巴國與我國不僅是友邦、也是兄弟之邦,兩國都致力於經濟發展、追求民主法治與自由,也重視競爭法的積極執法對於整體經濟的正面助益。
González說,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已經從公平會的執法經驗與倡議活動獲益良多,展望未來,期盼藉由此一協定的簽署,更強化雙邊的合作關係;此次González也特別帶編織的兩國國旗等禮物贈與李鎂。
公平會指出,巴拉圭為我國在南美洲的友邦,公平會與巴拉圭國家競爭委員會又同時為國際競爭網絡(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Network,ICN)的成員,數年來透過共同參與ICN年會等會議,分享彼此間對競爭法執法的看法,相互交流執法的經驗,也深知雙方應有進一步深化合作的必要。
在經過我駐巴拉圭大使館經濟參事處的居中協助下,雙方達成共識。適逢González主任委員來臺參加公平會所主辦的「2024年國際競爭網絡結合研討會」,完成兩機關競爭法適用協定的簽署。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此時簽署競爭法適用協定,不僅堅定了兩國共同的信念,認同建立一個自由公平開放的市場,對於保護消費者利益,以及促進經濟的安定與繁榮至關重要,同時也象徵彼此將更加緊密的聯繫與合作,也呼應ICN的成立是以推動全球競爭法主管機關密切的交流與合作,以因應當前的執法挑戰的目標,可謂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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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17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6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