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劉建國、雲林縣議員蔡孟真、地方居民要求撤銷違法的地方同意函及經濟部許可、追究官員失職,依法懲處、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記者張睿廷/攝影
雲林縣民今北上立法院抗議陳情,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偕同雲林縣議員蔡孟真、「口湖反變電站自救會」、「口湖反風車自救會」舉行記者會,指睿日光電於雲林縣口湖鄉設置升壓站,不過地方居民認為睿日光電未經許可提前施工,質疑有官商勾結嫌疑,他們提出三項訴求 : 撤銷違法的地方同意函及經濟部許可、追究官員失職,依法懲處、要求監察院介入調查。
謝厝村的村民組成的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指出,睿日光電升壓站選址鄰近淨水場,且業者在甲地開會、乙地蓋光電,業者曾向居民提告恐嚇、強制、侵入私人土地等罪,先前縣府已要求業者在未取得地方共識前先停工,但上周五又有重機具進場。
劉建國表示,發電事業設置應循嚴格審查程序,首先須取得地方政府的同意函,並經經濟部核發「籌設許可」。此過程要求多層監管,以保障安全、環境及社會影響的合法合規,且在取得施工許可前,企業須於設置地點召開地方說明會,讓居民知情並參與。但睿日光電的行為,卻違背了上述程序,顯露嚴重失職與黑幕。
劉建國說,聽到村民故事相當不捨,對能源署、雲林縣府來說,變電所可能很小,不過對當地村民就是巨大壓力,為何興建變電所時,民眾完全沒有訊息?劉建國也質疑,經濟部能源署既然認為應該嚴謹審查,為何民眾陳情後,經濟部還在隔天補了施工許可給業者?
蔡孟真指出,雲林縣府在2022年1月26日明確要求睿日光電取得地主同意書、土地容許使用證明及補充說明會資料方可獲得同意函。然而,縣府竟在資料不全的情況下,提前於當年3月11日核准此函。質疑縣府此舉是否證明「官商勾結」的存在。此外,縣府未依規定進行現場勘查,卻稱書面審查即可,令人難以理解,形同脫罪之詞。
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吳志偉表示,該案是地方政府先同意,完備後才送到中央,他們有行文雲林縣政府,此次事件是否有瑕疵?中央會比照法律規定,如果有些程序不正義,政府會依相關規定辦理。至於業者辦說明會的地點是符合法規的,但可能需要調整,相關規定已經正在修正。
2024/11/14 13:5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35976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