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屏東男住家種32株大麻被查獲 判刑1年2月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邱姓男子在屏東住處種植32株大麻被警方查獲,邱男辯稱種大麻只為自己施用,並無販售意圖,由於檢警查無邱男販毒證據,屏東地院認為情節輕微,以因供自己施用犯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1年2個月,可上訴。

邱男去年7月間在其屏東住處4樓內,先將網路購得的大麻種子浸水發芽,再放置衛生紙鋪底的保鮮盒內,待發芽完全後移植盆栽內,加以澆水、施肥、以燈具照射等照料方式,栽種大麻植株32株,警方據報當場查獲,並查扣大麻種子3包、已發芽大麻種子1盒及生產器具等證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邱男辯稱,他種植大麻只基於好奇,而且只為了自己施用,並無販賣意圖。檢警認為現場種植數量及規模不小,不單純只是因為好奇或為了自用。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檢方並無證據可證明邱男種植的大麻有流入市面情形,邱男所為尚屬情節輕微,依因供自己施用犯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罪論處。

2024/11/14 11:12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6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