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7月三讀修正《NCC組織法》雖刪除萬年委員條款,但行政院「鑽漏洞」不公告新法,指派副主委翁柏宗延任並代理主委,在野黨為此提案,要求修NCC組織法第16條、明訂新法實施日期,並將在本周五院會表決,若藍白聯手通過,組織法按程序送總統府公布後三天生效,最快12月翁柏宗就要下台。
NCC今天表示,如果新法實施,又還沒有新委員遞補,12月時只剩下三位委員。此議題在5月已經討論過,後來NCC在7月提出因應作為,但仍有九款規定、104項任務保留給委員會議決定,如果人數不夠沒有辦法處理,包括一些修改法規政策、裁罰,甚至打詐條例的子法修訂也將停擺,如號碼管理、三振條款等。不過有關電信射頻器材等審驗項目,實務已經改為三位委員審查,因此產品銷售不受影響。
因應可能停擺的問題,NCC今年7月決議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926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 。未過半數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維持基本業務運作。
2024/11/13 15:1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835734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