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外拍女模與楊男外遇,楊男被女模丈夫提告後稱他以爲女模是離婚的單親媽媽,即便女模的臉書有提到「老公」,指的也是男朋友的意思。然士林地院依女模與楊男的對話紀錄,認定楊男明知女模已婚仍介入家庭,決定判他應賠40萬元給女模丈夫;可上訴。
丈夫主張,夫妻2009年結婚,身為太太的女模因外拍攝影認識楊男,楊再主動加女模臉書好友,並開始透過臉書Messenger聊天,當時女模主動對楊表示自己已婚,楊仍主動追求並交往,後來兩人會單獨出遊、過節、出國旅遊,拍照時還會嘴對嘴、抓臀部、互相依偎等;丈夫決定向楊男求償80萬元。
楊男雖坦承有與女模交往,但強調不知道女模是有配偶的人,原因在於,依女模臉書發言內容,讓他以為女模是離過婚的單親媽媽,也就是說,即使有提到「老公」指的也是男友。
況縱認楊男確實知悉女模已有配偶,然女模在臉書留言「因為老公太多」、「我需要一打男朋友」等語,代表其丈夫已知悉太太出軌這件事,精神損害較低,因此他被求償80萬元過高。
士院根據楊與女模的臉書對話內容得知,女模曾明確提到「老公」二字,女模還說:「人生真精彩...你來看我比賽我老公在」、楊男也曾回覆:「老公回來有人幫忙顧…」,因而認定楊男明知女模已婚仍介入家庭,並審酌楊男偷吃女模超過2年,也發生性關係,判楊男應賠償40萬元給丈夫。
2024/11/13 10:33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6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