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台新金和新光金的合併案,經雙方股東會表決通過後,因員工安置計畫未和工會取得共識,因此至今尚未向金管會遞件。台新金和新光金今聯合發布聲明稿,指新光銀工會近期將選任協商代表,以利後續協商程序有其合法正當性。
台新金與新光金在10月9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以92.76%、72.29%同意通過「新新併」,但雙方至今尚未向金管會遞件。據瞭解,主要是員工安置計畫尚未與新光工會取得具體共識。
台新金控、新光金控聯合聲明如下:
一、台新金控、新光金控聯合發布聲明表示,10月9日雙方股東臨時會通過合併案後,雙方金控即持續不斷與員工及工會進行溝通並傾聽心聲,以確保合併過程中員工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二、新光銀工會近期將選任協商代表,以利後續協商程序有其合法正當性,雙方金控均充分理解並予配合。
三、台新金和新光金表示,合併案均按規劃執行,希望能在主管機關指導下,順利完成合併案點最後一哩路。
四、謹此說明如上,籲請各界勿被不實報導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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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6:34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6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