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民眾黨針對不分區立委設「兩年條款」,排名第15名的中國籍配偶李貞秀有機會遞補立委。民進黨立委李柏毅今(13)日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關切中國籍人士如何放棄國籍?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立委宣誓時會有簽署具結文件,內政部近期也會行文到立法院等單位重述相關規定,會與立法院審慎處理。
李柏毅質詢表示,民眾黨聲稱所有不分區立委會2年後會辭職,遞補名單包含中國籍、中配李貞秀,內政部有何解釋?劉世芳答詢說,根據國籍法20條,凡是具有外國籍都應放棄,也就是說,登記成為立委或其他民代,就必須放棄他國國籍。
李柏毅追問,中國籍人士如何放棄國籍?劉世芳說,立委宣誓就職時,會有一張立法院簽署具結的文件;同時內政部這2天會重述民國98年公文給立院,若有人正式成為立委,除了簽署有無取得外國國籍,到職日一年內要完成喪失國籍及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近期會行文到立法院等單位,未來若有立委就國籍法20條相關規定時要有回覆書,取得回覆書後,會要求外館或其他單位確認該立委是否有他國國籍,若確認有,按照「選罷法」規定,就必須喪失立委資格。
李柏毅指出,「中國籍」好像沒有辦法去「放棄中國籍」?劉世芳回應,這要去問中國籍人士,就國籍法及憲法規定,「忠誠對象必須是中華民國,而非其他國家」。
李柏毅續指,中國只能喪失「戶籍」無法喪失「國籍」,就算簽署具結放棄他國國籍,中國若未來宣布該人士仍是他們的國民,建議內政部審慎因應並有積極作法;過往有案例是美國籍,現在是中國籍,這更可怕。
劉世芳表示,當然,這也要請求立院幫忙,過去曾有案例,因為有其他外國國籍,必須要解職或辭職,完成相關程序,她強調「內政部會跟立法院相關單位審慎處理」。
2024/11/1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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