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男無法取置物櫃物品 怒燒紙丟台鐵售票口判6月

郭姓男子不滿放在台鐵田中車站置物櫃物品因未完成繳費而無法取出,竟多次將點燃香菸及紙張丟到售票窗口,藉此逼站務人員聯繫廠商處理,法院近日依犯強制罪處6月刑期。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郭姓男子今年6月間,將物品放在台鐵田中車站大廳置物櫃,因未完成費用繳納而無法取出,經要求售票處站務人員聯繫廠商出面處理未果,心生氣憤。

郭男多次將點燃香菸丟在售票處櫃檯內椅子上,又拿大廳內宣傳紙張以打火機點燃,再丟到櫃檯檯面及排隊處地板上,期間站務人員反覆拍熄紙張,郭男也有將火踩熄,並打開消防栓箱拉出消防水帶,幸未造成火勢延燒,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處理,檢察官依法起訴。

法官認為,郭姓被告不以和平方式理性解決開啟置物櫃,竟在人來人往的田中車站,以強暴手段迫使被害人行無義務之事,影響社會秩序安寧,造成被害人心理壓力,手段過激,考量其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等,依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4/11/12 18:0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35523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