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氨氮是近年造成河川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卻遲未納入水污費徵收項目。環境部今(12)日預告修正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首次將氨氮、鋅及錫納入收費項目,預估約2200家業者受影響,包含晶圓半導體製造業、電鍍業,及工業區與科學園區下水道系統等。水污法收費辦法預計明年第一季公告。
環境部今日預告修正「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鑑於水污費開徵近10年來費率未曾調整,此次微幅調高重金屬、氰化物等有害健康物質及硫氧化物費率,並新增氨氮、鋅及錫徵收項目,預估水污費第一年徵收費額約增加8600萬元。
環境部水保司長王嶽斌說明,氨氮現在已是造成河川污染的主要項目,氨氮排入水體後,會消耗水中溶氧造成水質優養化;pH值偏鹼時,氨氮對於水生生物的毒性也會增強,影響水體環境與生態。為更進一步削減氨氮,此次將氨氮納入水污費徵收項目,盼提升業者減污意願。
王嶽斌表示,水污費調整後受影響對象約2200家業者,主要為晶圓半導體製造業、發電廠、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電鍍業,以及工業區與科學園區下水道系統。不過有九成每年增加費額低於2萬元,影響幅度不大。至於畜牧廢水雖也是氨氮排放大戶,但因目前尚無畜牧業的氨氮標準,未受到此次水污費調整影響,未來會再訂畜牧業的氨氮標準。
王嶽斌表示,為鼓勵業者投注資金精進廢水處理設備,水污費調整後首年以五折徵收、優惠折扣採五年遞減,至第六年才會全額徵收,業者若投入具能資源化的廢污水處理設施,也會有水污費抵減優惠。
此外,環境部統計,106至112年化學需氧量(COD)年排放量已從5.3萬噸降至3.9萬噸,減量27%;懸浮固體(SS)從1.3萬噸降至0.9萬噸,減量32%。因此,此次水污費修正並未調整COD及SS費率。環境部預計,水污法收費辦法明年第一季公告。環境部預計,水污法收費辦法明年第一季公告;後年1月實施新費率、10月開始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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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4:3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6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