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為協助全台3000名列冊街友脫貧,也進一步增加勞動力,勞動部今公告,將各地方政府列冊輔導的街友,納入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10款的扶助對象,待7日的公告期滿及完備法制程序後,最快自明年起,街友就可獲得免費職業訓練、領取臨工津貼。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針對中高齡者、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二度就業婦女等「自願就業人員」,規定須訂定計畫以促進就業,此次則是將「街友」,列入其中第10項「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名單中,使其成為就服法協助、促進就業的對象。
勞動部公告指出,為落實建構強化社會安全網絡,增進街友就業服務與權益,將透過行政措施,將街友列入擴大照顧對象,考量有儘速訂定的必要,因此縮短預告期間為7日,公告期間自11月12日起,預告終止日為11月18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暨特定對象就業組組長劉玉儀指出,根據衛福部資料,各地列冊街友約3000人,未來有就業意願、經輔導的街友,將轉介至發展署,由發展署提供就業服務;若街友需要職能提升,發展署將協助推介進行職業訓練。
劉玉儀解釋,現行街友也可申請職業訓練或協助就業,但因不屬於就服法的「特定對象」,因此無法申領相關補助。待法規修改後,街友就與「中高齡」「原住民」「身心障礙者」等有相同的資格,可以免費參加職業訓練,並領取求職交通補助金、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就業促進津貼」;為促進穩定就業,僱用街友的雇主,則可領取最長12個月的「僱用獎助」。
劉玉儀指出,「街友」多是「無家者」,居無定所,大多是失業狀態,為了讓街友脫貧,學習自力更生的能力,「轉介就業」非常重要,但剛開始投入就業市場,可能沒辦法馬上從事全時工作,因此會以部分工時工作優先,先讓他們開始適應,追蹤半年後若無法適應,發展署再協助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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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28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860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