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快去辦!電動自行車「掛牌大限」將至 11/30起被抓到最高罰3600元

▲電動自行車要掛牌才能上路。(圖/交通大隊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過去因免駕照免掛牌,引發不少交通亂象,交通部2022年修法納管,規定電動自行車必須掛牌、投保強制險,並且要年滿14歲才能上路,經過2年緩衝期,現已有超過21.5萬輛電動自行車掛牌,但還有數萬輛車沒掛牌。北市警方交通大隊提醒,11月30日起違規上路將被處以1200至3600元的罰款。

▲電動自行車納管,11/30起違規最高罰3600元。(圖/交通大隊提供)

北市交通大隊指出,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入管理,所有新購車輛需強制掛牌,而已購車輛則須在兩年內完成掛牌,自11月30日起,未依規定領牌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以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北市警提醒民眾應儘速辦理車輛掛牌,以免受罰。

▲電動自行車納管,11/30起違規最高罰3600元。(圖/交通大隊提供)

交通大隊提醒,騎乘電動自行車雖然免駕照,但必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緩,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不得載人及限速25km/hr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

交通警察大隊呼籲除前揭重點外,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的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一律禁止電動自行車行駛;提醒車主儘速在11月30日前領牌。

▲▼電動自行車納管,11/30起違規最高罰3600元。(圖/交通大隊提供)

2024/11/10 16:1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56174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