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王定傳/台北報導〕碩士學歷的42歲王姓女子昨晚搭捷運板南線時,在車廂內持美工刀劃傷17歲鄭姓高二學生左臉。新北地檢署以王女涉殺人未遂重罪、且有反覆實施的再犯之虞,向新北地院聲押,法官今天(9日)深夜裁定羈押。
新北地院裁定指出,法官訊問後,認定王女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的殺人未遂罪嫌,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的高度可能,且依據卷內事證研判,有反覆實施傷害犯罪之虞,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應予羈押。
2024/11/10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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